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4 来源: 【字体:

  九联发〔2014〕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

  排序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会员企业:

  根据省工商联《关于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联发[2014]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赣联办字[20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市直会员企业参加调研排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一)凡是注册地在九江市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企业以及港澳企业均可参与。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台商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以董事长身份确定统计对象)。

  (二)根据省工商联要求,此次调研范围为201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亿元元人民币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企业以及港澳企业。

  (三)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母公司),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集团(母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但集团公司不在九江地域范围内的子公司,鼓励参与此次调研排序工作。

  二、调研内容

  1、调研的内容为《201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以下简称《调研表》)(附件)。

  2、所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经营情况。

  3、根据省工商联《通知》要求,调研企业须提供经过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企业利润表复印件。

  4、根据全省、省联要求,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各项数据除主营业务收入外,一律不得对外公开。

  三、填报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调研表》电子版请在www.sbmeng.com上下载。

  2、企业填写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调研表》中《表一:2013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各项均为必填项。

  3、此项工作是全联年度重点工作。今年数据均需市工商联机关人员进行网络填报。请各位企业家务必重视,给予支持,指定责任心强、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员承担此事,并做好工作配合。

  4、请于4月3日之前将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调研表》原件,经过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利润表复印件送至市工商联经济联络社会服务科。

  市工商联经济联络社会服务科:

  联系人:郭毅、李晓艳、杨爱玲

  电话:0792-8322318

  电子邮箱:619604634@qq.com

  通信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280号信华国际商务中心6楼【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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